天津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做法是:投标人先取得招标代理机构,认真分析研究(现场考察),再编制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本质上是一份报价或初步施工准备,有效期至规定的开标日期。内容必须非常明确,中标后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合同中要包含的所有重要内容都要包括在内。在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招标代理,不得更改招标代理报价,不得对招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为防止投标人在中标后撤回投标或拒绝签订合同,招标人通常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一定比例或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天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交《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函》。交易中心应当在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货手续。
天津招标代理分为生产经营性招标文件和技术性招标文件。生产经营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承包招标代理、产品销售招标代理、劳务招标代理;技术招标文件包括科研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引进或技术转让招标代理文件。
天津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承担招标事项。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担下列招标事项:
(1)制定招标方案,编制和销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2)审核投标人资格;
(3)编制投标底价;
(4)组织投标人到现场考察;
(5)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进行投标;
(6)起草合同;
(7)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招标代理机构无权代理或者越权代理,也不得在明知委托事项违法的情况下代理。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和招标咨询服务;未经招标人同意,招标代理业务不得转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收取代理费;国家对收费标准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招投标是众多合同签订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在工程咨询业务中占有独特的地位。因此,天津招标代理咨询企业应利用自己在这方面的经验和积累,积极拥抱新的变化,为下一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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